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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拱北口岸查获活体龙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536
核心提示: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3月19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入境车道查获一内地旅客携带的活体龙虾一批,共4只,重约1.9千克。该旅客自述龙虾购自澳门市场,准备带回内地食用。由于该旅客未办理相关的检疫审批手续,工作人员依法将该龙虾作截留销毁处理。
  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3月19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入境车道查获一内地旅客携带的活体龙虾一批,共4只,重约1.9千克。该旅客自述龙虾购自澳门市场,准备带回内地食用。由于该旅客未办理相关的检疫审批手续,工作人员依法将该龙虾作截留销毁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水生动物产品属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这种来源不明、渠道未知且未经检疫入境的龙虾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疫情传播、威胁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且活体动物入境极易引发外来生物入侵,可能危害我国生态环境与安全。
 
  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旅客,请在进境前务必了解相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有关信息可以在质检总局网站获取,也可以在出境前咨询检验检疫部门,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或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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